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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时间:2024-07-17 11:42:50
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项治理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项治理自查报告1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七个一”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省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工作安排

1.工作部署。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专题研究和分析中小学校校园欺凌情况,结合日常学生德育、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在全市、县(市、区) 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2.活动开展。各市和县(市、区)教育局及所属中小学校要于20xx年5月至7月有针对性地开展好“七个一”专项治理活动。具体是:进行一次法制教育,开展一次家访活动,进行一次校园矛盾排查,进行一次问题学生心理集中摸排和疏导,开好一次“我们是一家人”专题班队课,完善一批“校园欺凌”防治制度,开展一次“校园欺凌”专项督导活动。

3.学校自查。各校要认真组织实施好专项治理活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自查报告于20xx年9月15日前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4.市县复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校园欺凌”作为今年秋季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到各县(市、区)检查6所以上学校,届时将检查情况连同开学检查报告一起上报省教育厅和本级政府。

四、工作要求

1.要开展集中教育。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动员组织各校开展以“校园欺凌防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对校园欺凌的防治意识。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要加强预防和疏导。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中等职业学校要特别加强学生校外实习实训期间的教育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同学间的校外欺凌。对校园欺凌事件,各校要及时处置、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3.要完善制度和预案。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要强化督查和考核。20xx年9月,省教育厅将结合开学情况巡视,对各市、县(市、区)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省级抽查。抽查结果将纳入“平安浙江”与“省教育科学和谐考核”内容,在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专项治理自查报告2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水利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水建[200947]号)和市委、市政府《嘉兴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及水利部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各县(市、区)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主要工作

(一)认真组织,做好动员宣传工作。本次专项治理是在全社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大背景下组织开展的,各县(市、区)及有关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收看国家、省、市等各级组织召开的专项治理视频会议,并将会议内容、精神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局也召开了局班子成员会议,就下一步的专项治理工作作了部署。

(二)精心安排,做好机构组建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成立嘉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嘉市水利[20xx]151号),明确由徐关明局长任组长、陆佳荣副局长

1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时积极组织人员编制了《嘉兴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各地。各县(市、区)也根据省水利厅要求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编制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三)周密计划,做好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执行工作。根据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和工作安排,目前,我局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组主要对全市20xx年以来扩大内需及省以上重点水利项目进行自查和调查摸底。

二、20xx年以来开工建设的主要项目

(一)扩大内需项目

我局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部署和“快、重、准、实”的总体要求,结合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工作措施和安排,积极争取落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及资金,200

8、20xx年全市共申请中央资金的水利项目第一、二、三批共8个,项目总投资1860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975万元。

嘉兴市第一批中央投资项目为:嘉兴市亭子桥水土保持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及嘉善县干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两个。

嘉兴市亭子桥水土保持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总投资108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5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733万元;

嘉善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总投资384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39万元,地方配套3305万元。干窑镇、天凝镇饮水安全项目分别于20xx年12月和20xx年7月开工建设,合计建设管网573公里,工程发挥效益后实际新增供水能力4.04万吨/年,受益人口3.32万人。

嘉兴市第二批中央投资项目为:海盐县标准海塘加固工程、嘉善县魏塘镇饮水安全工程及南湖区凤桥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三个。

海盐县标准海塘加固工程由其境内长山、澉浦、武原等三段海塘的加高加固工程组成,设计海塘级别为1级,设计防潮标准为100年一遇。根据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关于下达重大水利项目20xx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xx]191号),本工程建设规模为加固海塘7.07公里,项目总投资为7263万元,20xx年度下达加固标准海塘2.5公 ……此处隐藏19189个字……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

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20xx年区财政下拨13597.75元,实付6596.85元。20xx年至20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20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20xx年共下拨343760元、20xx年共下拨343760元、20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0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20xx年6月至20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20xx年至20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20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20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20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3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3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xx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xx12.86元。20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13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13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20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20xx年上级拨款13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3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20xx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20xx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专项治理自查报告15

郭村镇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局及县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我县森林防火责任状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我镇森林面积大,地形复杂。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将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森林防火工作制度,提高落实效果

在森林防火期间,我镇严格执行森林防火镇党政班子领导轮流带班制和防火办工作人员值班制,坚持做到森林高火险期24小时值班。在节假日期间,镇防火办对护林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点名查岗,防止脱岗漏岗现象出现,对上级防火指挥部通报的认真做好登记、查看核实热点的具体位置,及时核查反馈热点,确保信息畅通,调度有序。发现造成森林火灾的,立即组织村民和有关单位进行扑救。

二、狠抓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深入持久地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对护林防火工作常抓不懈,警钟常鸣。在全镇及各村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消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森林防火责任制,明确责任人,政府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指挥部成员实行分片包村,制定护林防火村规民约,把责任落实到户。

在宣传活动中,我镇张贴宣传标语150余条,会议宣传逢场必讲,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真正做到防火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我镇严格控制野外火源,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理,做好预警监控和应急值守等工作。推行和完善“两项制度”建设,切实加强防火第一线力量。我镇对重点林区村专职护林员实行动态管理,全镇林区护林员在防火特险期和节假日上岗到位履职尽责,全天候监测森林火情,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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